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项目
乌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2014年项目招标公告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转发<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贵州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2-2020)》有关工作任务,现就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项目,围绕乌江流域历史、文化、民族、经济等研究领域,面向全校范围进行公开招标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指南
1、乌江流域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研究
2、乌江流域城镇开发与现代化研究
3、乌江流域民族民俗文化研究
4、乌江流域文化与赤水河流域文化比较研究
5、西南边疆安全与历代治理研究
6、贵州红色文化研究
《项目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自行拟定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申报人也可以围绕乌江流域历史、文化、民族、经济等研究领域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
二、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形式可为:
(1)一至三万字的研究报告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多发不限;研究报告需包含不少于1小时的音像资料或相关实物与照片。
(2)专著,20万字以上。
2、课题研究报告和专著将由基地审定、遴选、编辑正式出版专著。
3、研究成果为乌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和项目研究者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
4、获得项目立项的研究者,发表科研成果时,作者署名可以是作者所在单位部门,但必须标明系: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乌江流域历史与文化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
5、项目研究时间为:专著2年,论文和研究报告1年。
6、项目验收不合格,不提供经费或根据研究程度和内容拨付部分经费。
三、经费资助
1、经费支持:专著5万元,论文和研究报告5千元(每增加1篇核心刊物论文,增加5000元),既有专著又有论文者,论文经费包含在专著经费中。项目经费包干使用,超支不补,专款专用。
2、项目经费拨付办法:前期拨付20%,项目结题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经费。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1、基地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评审,注重项目设计质量和成果质量。
2、招标评审结果经科研处公示后报学校审批立项。
五、招标时间安排
1、申报受理时间:2014年11月1日—12月1日。项目申报者在此期间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与活页一式六份(见附件)报送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并提交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联系电话:0852-8929529
联系人:宋娜 王佳翠 陈旭(电话:18798178860 15329122518 15208666794)
电子邮箱: 346240348@qq.com
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
乌江流域历史文化研究基地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